北京治疗白癜风的费用 http://m.39.net/disease/a_5416226.html一般情况下施工方完成工程后,待工程建设单位验收合格,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付工程款。但山阳县万城都市广场安防及公共广播工程第一阶段竣工半年多,尽管多部门验收签字并开具了发票,然而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却迟迟未发,施工方多次讨要无果。
施工方:工程款要不到,工人工资都没结算
虎年春节前夕,陕西华胜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华胜)负责人王先生(化名)向华商报-二三里资讯反映称,年2月华胜公司与陕西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简称万城)签订网络及监控系统工程合同。华胜公司作为施工方,负责万成公司产业——山阳县万城都市广场安防及公共广播工程。
王先生告诉记者,签订的合同总价为28万,按施工进度分三个阶段付款。第一阶段工程结束,应按照合同付款14万,工程包含安装桥架和综合布线。华胜公司从年2月25日带领6名工人开始施工,年4月10日将桥架安装到位,线缆也布放完毕。年7月30日工程通过各部门验收签字,并开具了发票。
“我们公司将发票递交给万成公司财务处,但第一阶段工程款14万至今未发放。我多次找万成公司项目部、财务部、综合办等,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拖。”王先生说“本应该在验收合格后就结算工程款,现在拖了半年多,一分钱未结,工人的工资都没发放呢。”
工程建设单位:等开工了再协商解决
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双方的约定,在第一阶段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,工程建设单位万城公司应支付华胜公司总工程款的50%(14万)。工程竣工验收单所签订时间为年7月30日。
年1月21日,记者联系到万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杨某,其称公司已放假,会通过电话询问公司具体情况。1月25日,杨某告诉记者,工程承包给另外一个人,华胜公司属于再承包,至于具体的还需要和领导沟通。2月8日,记者再次联系到杨某,杨某表示2月10日才上班,等他到公司后,可以让华胜公司负责人去工地上找他协商解决。
2月10日,王先生对记者说,对于杨某的说法,他并不认可。当初工程是其他人介绍的,华胜公司是直接和万城公司签订的合同,如果万城公司及杨某再推拖,他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。
律师:应按合同执行,逾期或应支付违约金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:如果华胜公司直接和万城公司签订的合同,那么华胜公司与万城公司建立了施工合同关系,华胜公司负有施工义务,万城公司负有付款义务。从而说明万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杨某所称的“工程承包给另外一个人,华胜公司属于再承包”这一说法不成立,根据合同的相对性,万城公司只能向华胜公司支付工程款。
赵良善指出,如果合同明确约定,工程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,万城公司应付华胜公司总工程款的50%(14万元),而工程竣工验收单所签订时间为年7月30日,那么万城公司应于年8月5日支付华胜公司总工程款的50%(14万元)。
赵良善建议,万城公司尽量与华胜公司协商处理工程款事宜,如协商不成,华胜公司可依据与万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,诉诸法院,诉请万城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利息。
对于此事,华商报-二三里资讯将持续